近年来

电商直播行业迅速发展

很多市民都开始习惯

在直播间购买商品

与此同时

违法广告、侵犯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也屡见不鲜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4月以来,普陀市场监管分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了全区网络直播营销市场秩序。

现将一批

网络直播营销违法典型案例

公布如下

违法案例一:李挺武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抖音平台通过绿幕技术,即通过将直播镜头与事先拍摄好的工厂加工场景技术合成的方式在该账号直播间进行直播销售烤安康鱼片。并在直播中口述宣称其销售的烤安康鱼片是高钙、低碳水、无添加剂,且在商品链接中有诸多不实宣传。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宣传的相关证明材料。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6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共计1万元。

违法案例二:舟山市金豆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销售青蟹案

当事人在某平台开设的店铺上从事直播经营活动来销售青蟹、小青龙、鲳鱼等产品,并在直播时宣称“包红包活”“蟹肥绳轻 包活到家”,同时发现其宣传视频、店铺产品中宣称“出肉率达95%的#小青龙”“东海新鲜海捕银鲳鱼”产品在页面展示宣称“新鲜捕捞 透骨新鲜/码头直发,宝宝辅食好选择”“野生银鲳鱼 当天捕捞 新鲜急冻”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三)、(五)项规定,2022年6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例三:舟山市兴普水产综合体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开设抖音店铺,上架虾皮并在其产品标题上标注“补钙”字样,商品详情页图片中标注“打粉做辅食,补钙”字样。邀请舟山网红用公司抖音账号在公司直播间直播带货虾皮,虚假宣传虾皮的营养是鸡蛋三倍、牛奶的十倍。

处罚结果:

当事人在抖音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2022年6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例四:舟山市余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产地等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案

当事人开展网络直播带货,上架“【共3袋】舟山裙带菜200g一袋”,网页标示产品参数为:包装方式为食用农产品,产地为中国大陆,生鲜储存温度为-18℃;实际产品为预包装食品,名称为裙带小叶,产地为辽宁省大连市,贮存条件为-5℃以下温度条件保存。当事人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贮存条件、产地等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2年6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法案例五:舟山一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案

当事人2022年5月制作有“小黄鱼清仓,扔了可惜,过来看看吧,1.99元/条,亏完1000单,下播”字样的直播间背景,而后委托江西配播科技有限公司用东边海鲜账号开展直播带货,宣传其抖音店铺1.99元/条(10条/包/斤)、起拍为30条(3包3斤)、总价为59.7元的舟山野生小黄鱼为亏本销售,实际该规格的舟山野生小黄鱼进货价为12元/10条/包/斤,每单扣除其他费用后仍有利润。因东边海鲜账号直播带货效果不好,当事人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号。至案发,当事人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销量为零,无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6月,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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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虚假宣传、价格误导……这些违法“直播带货”行为,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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