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湖14号建议的答复

浙林提〔2022〕52号

潘文革、孙频、包明、杨文忠、冯志强、卢金莲、吴小利、胡飞鸽、周美凤、周志江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湖14号建议《关于支持余村试点建设全国竹林碳汇交易中心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湖州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战略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林业碳汇在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森林碳汇补偿交易机制。2021—2022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市场建设,推进林业碳汇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创新碳汇权益交易等方式。

2021年12月,安吉县以“两山”公司为载体,建立两山竹林碳汇收储交易中心,探索竹林碳汇收储交易机制,被国家林草局列入《202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平台成立以来,先后完成安吉县域、湖州市域多笔竹林碳汇交易,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是创新探索双碳战略、拓宽共富实现路径的重要实践,对全省山区26 县发展、竹林碳汇乃至林业碳汇具有推广复制价值。围绕建议中提出的“支持安吉余村打造全国‘两山竹林碳汇收储交易中心’,给予余村在碳汇交易‘人才、平台’等方面更多的政策扶持”,我们将全力支持,并从以下方面加快推进:

一、支持安吉县竹林碳汇交易试点

关于碳交易中心,国家明确提出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对地方建设自愿减排市场没有明确限制。因此,我省在全面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基础上,可试点推进区域性自愿减排市场建设。2022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已复函同意安吉县开展竹林碳汇交易试点。

二、加快探索区域性林业碳汇交易市场建设

目前,省双碳办正在加快推进双碳数智平台“碳账户”应用建设,为后续碳交易市场建设打好可监测、可追溯、可比较的数据基础;研究制定林业碳汇纳入全省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碳普惠管理规则,简化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流程与方法。省发改委已启动《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已列入2022 年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积极争取将区域性自愿减排市场建设相关内容写入条例。

三、加大对安吉县竹林碳汇工作的支持力度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已指导湖州出台了《关于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竹林碳汇交易试点的实施意见》,建立“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全链条绿色金融精准支持体系。省双碳办已于2022年1月将安吉县列入全省首批4个林业增汇试点县之一,开展以竹林质量提升、机制创新为重点的林业固碳增汇试点。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发挥好人才工作牵头抓总作用,立足省内已有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资源,做好人才排摸梳理和牵线搭桥,指导湖州市、安吉县人才部门因地制宜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对于安吉余村引进的碳汇收储交易人才,经相关人才认定后,给予享受所在地区人才公共服务方面的同城待遇,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我局在2022年林业重点项目安排中,首批支持安吉县竹林碳汇项目建设;今年5月,我局在安吉召开全省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工作现场会,系统总结、宣传推广安吉竹林碳汇收储交易机制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推动安吉县建设全国竹林碳汇交易中心。同时,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安吉县、安吉余村的工作指导与支持,完善安吉县竹林碳汇收储交易机制,支持安吉余村引育碳汇收储交易相关人才,服务全省“双碳”大局、助力山区林农共同富裕。

感谢你们对林业碳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6月29日

文件来源:浙江 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