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7月25日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开展资产支持证券、加密货币、跨境金融产品交易等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夯实资本市场的基础法律制度,为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他还透露,成渝金融法院即将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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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会视频截图

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意见》共7部分30条,概括起来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意见》第一部分要求各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第二至第六部分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科学研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人民法院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坐标定位,紧紧围绕“统一”二字做好文章,打出“五个统一”服务保障组合拳:

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包括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

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支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

依法维护统一的市场交易规则,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支持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与港澳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衔接;

助力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包括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助力提升商品质量、支持提升消费服务质量;

切实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包括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第七部分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十大举措”推动统一资本市场发展

周伦军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是重要内容。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多项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法治环境,降低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成本,推动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

他介绍,具体举措包括:及时修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擅自发行和销售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犯罪构成,依法打击各种“庞氏骗局”和投资陷阱;

研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维护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

修改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明确依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和区域性股权市场适用统一的“反欺诈”规则,在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中实施虚假陈述欺诈投资者的,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先后出台了为设立科创板、改革创业板和设立北交所提供司法保障的三个意见,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打击债券欺诈发行和逃废债行为,推动债券市场执法的标准统一;

通过《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资产管理产品等高风险金融产品销售者和服务者的适当性义务和告知说明义务;

及时制定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

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切实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

指导地方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资本市场刑事案件,和股票、债券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依法压实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责任;

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高标准高起点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即将挂牌。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通过数据、算法等方式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形式也更加隐蔽多样。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剑表示,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审判质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举措包括:依法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实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断细化和完善裁判规则;健全与市场、金融、互联网等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