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明律如是说 ,作者陈明东耳西来

明律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诉讼律师,出入法院实乃家常便饭,碰到过接触过的法官也有许许多多。大多数法官打过交道后,就面目模糊,渐渐淡忘了。可也有些法官,却让明律记忆深刻,至今难忘,今试述之。

为了避免对号入座或者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特将地名、法院名称、法官名字等均隐去。

本世纪初,我跟着带教律师去X省某人民法庭开庭。这法庭是我去过的交通最不便利最曲折的了:先从上海坐火车到X省省会,再坐大巴到该人民法庭所在的县,(休息一晚后)再坐中巴到法庭所在的镇子。

这还没完,这法庭也不在镇子上,而是在镇子旁边山里的某林场那里……

彼时彼地,没出租车、也没公交车、更没网约车共享单车。我们问当地人怎么去那里?他们说,到路边拦顺风车啊。

最后我们也只得入乡随俗去路边拦顺风车,还真拦到了一辆。

说是顺风车,其实下车地点离法庭还有好几公里呢。

我们在路边和一个老汉问路,他说话我们听不大懂,后来热情的老汉索性亲自带我们去该法庭。

路上风景不错,可惜老汉走得飞快,我们须竭尽全力气喘吁吁方能跟随他,无暇欣赏美景。

到了那个法庭,开庭时间还没到,我们就在门口站着等。结果某房间窗户里探出一个脑袋,一名中年男法官(姑且称之为W法官吧)叫我们进房间里去。

我们走进该房间,这应该是W法官的办公室。里面除了常规的桌椅电话文件柜,还有非常规的单人床、电饭煲、电磁炉、锅碗瓢盆、脸盆架等。

我们进屋时,W法官正在挺怀旧的脸盆架上的一个白底红花的也很怀旧的搪瓷脸盆里洗着什么。

看见我们进来了,W法官停下手,在脸盆架子上挂的毛巾上擦干了手,热情地伸出手来和我们握手。

握完手,W法官还从茶叶袋子里撮了些茶叶放在两个印着某某会议字样的带盖的陶瓷杯子里,从热水瓶里倒水给我们泡茶喝。

我们接过茶杯,发现水不是很烫,刚好我们走路走得有点儿口渴,就都喝了起来。

然后W法官很有兴致地和我们攀谈:上海来的律师?我表弟就在上海读大学的……

W法官很喜欢说话很健谈。

我感觉W法官对我们这么热情,不光光是喜欢说话,估计他也是寂寞坏了。瞅这法庭的气象,估计平常来的人也不会多。再看看W法官基本都是空的桌面和文件柜,估计平常事情也不多。

我们聊了一会儿,开庭时间快到了。

W法官一拍脑门,说,差点忘了这茬了。

只见W法官回到脸盆架那里,从脸盆里捞出了两三双袜子,拧干了,晾在了脸盆架上……

我去!敢情我们刚进来时,W法官是正在洗袜子啊?!

我们和他握手,他用手给我们撮茶叶泡茶喝……

带教律师有点儿轻微洁癖的,我瞅他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我没有洁癖,但也觉得挺膈应的。

W法官看带教律师脸色不好,关心地问他怎么了?

带教律师说,没事,累的。

我知道他在说谎,这那是累的啊,这是给恶心到了。

讲完一个爱干净的事儿,再讲一个爱干净的事儿。

前几年,我去某大城市某区法庭开庭。开庭前,我见对方律师从随身带的袋子里拿出律师袍,披挂到了身上,还往脖子上套了条深红领巾,准备开庭。

讲究人啊。

正规的律师出庭装三件套:一件黑色宽松式没有扣子敞怀的律师袍、大半截领带那么长的深红领巾、律师徽章。

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觉得律师袍不太好看,再加上夏天穿上闷热,秋冬穿上窝囊,大部分法院也没律师更衣室、律师休息室,所以我平常开庭都不穿律师袍的。

对方律师看我没穿律师袍,问我,你的律师袍呢?

我说,没带,干吗穿这个呀?

对方律师问,你不是本地律师吧?

我说,嗯,我上海的。

对方律师说,我们这里开庭都要穿律师袍的。

我不以为然。

结果,法官来了后,她问我为啥没穿律师袍?

我说我外地来的,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法官说,开庭要全程录像的,你到楼下去借一件吧,我们一楼有给没带律师袍的律师备用的共用律师袍的。

我没辙了,只得下楼去借律师袍了。

到了一楼一看,只剩下一件小号的律师袍了,而且看上去有点脏兮兮的,左袖口上还有团红黄色的一元硬币大小的污渍,我不想穿。

于是我就回来给法官说,一楼的律师袍被借完了。

我心想,总不能因为我没穿律师袍就不开庭吧?

那法官看了看我,停顿了几秒,说,这样啊,我们庭里也有备用的律师袍的。

法官把书记员叫过去,耳语了几句。

书记员出去给我去取律师袍了。

没一会儿,律师袍取来了。

虽然我近视眼,视力不算好,人到中年,记忆力也衰退了。

但我敢百分之一百二肯定,这件律师袍就是我在一楼看到的那件又小又脏的律师袍,因为这件袍子的左袖口上有团一模一样的红黄色的一元硬币大小的污渍……

么得办法,这是命运的安排啊。

我只得套上这件小了不止一号的脏兮兮的共用律师袍。

哪怕律师袍是宽松式没有扣子敞怀的,我穿在身上也很紧绷,感觉使劲一动都能撑开线。

唉,该减肥了。

那女法官看着我穿着律师袍的局促样,露出了狡黠的笑意。

唉,么得办法,我理亏啊。

这法官算好的了,没有当场给楼下打电话拆穿我的谎言,而是给我台阶下,让我有苦说不出。

服了。

上文提到了律师休息室,那就讲一个律师休息室的事儿。

有一次我去某县级市H市法院开庭。下午的庭,我中午就到了。夏天,天比较热,我就到法院里去凉快凉快。

H市法院是新盖没两年的大楼,里面空调很给力,凉飕飕的。

法庭在三楼,我就到了三楼,在里面踱步消食。

不知不觉我就顺着走廊穿过了一扇半开的门。

那扇门是隔离审判区和办公区的,正常应该是锁着的,要刷卡的。那天可能是有人忘了关或者没关好。

我顺着走廊走了没几步,发现一个挂着律师休息室一的牌子的房间,我再抬头往前一看,隔壁还有律师休息室二。

好家伙,这法院对律师挺尊重啊,一层就给整了两个律师休息室啊,这是男律师一间,女律师一间的意思吗?

要知道在上海,一个法院,不管有几层楼,一般也就只给配一间律师休息室的。

我随手推了推律师休息室一的门,准备进去休息休息。

结果没推开,我又扭动着门把推了推,发现门应该上锁了。

这时,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啊?

难道这个是给女律师休息用的?那干吗不写个女律师休息室呢?

我回答,我是律师,想进来休息一下。

女声问,你怎么进来的?这儿不是律师休息室。

我又问,那旁边那个律师休息室二呢?

女声又说,也不是,你赶紧出去吧,这是办公区。

我又问,那您是?

女声没好气地说,我不是律师,我是法官!这是我的办公室!

奇怪的,律师休息室不安排在审判区,反而放在了办公区?

既然是律师休息室,怎么又不给律师休息,反而给法官做办公室用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我依言回到了审判区。

过了一阵儿,对方律师来了,我就问了他这个问题。

对方律师解释说,因为法院办公面积有限制,所以他们就以律师休息室的名义去申建增加了一些面积,但实际上压根就不是给律师休息用的,挂羊头卖狗肉,是给法官做办公室的。

哦,原来如此。

这名女法官我虽然没见着人,但是因为这次乌龙事件,所以印象也很深刻。

其实让我印象深刻的法官还有好多,限于篇幅,就不再细说了,泛泛而谈一下吧。

某家事案,我代理一个挺招人烦的当事人,他性格执拗、出言不逊、刚愎自用、我行我素,没人能愉快地和他相处。本案承办法官也很烦他,都不带掩饰的那种厌恶。结果这案子,我的当事人还是胜诉了。承办法官做调解工作时曾私下和我聊过,你这个当事人就是坨狗屎!我翻遍法条、找了很多判例,一心想判他输。可是没办法,依法只能判他赢。

这是一名有职业素养的法官,她不因自己的个人喜好感受而影响专业的判断、依法的判决,是名真正的法官。

某离婚案,当事人在庭上讲述一些自己在婚姻中亲历的那些蛮凄惨的蛮奇葩的遭遇,很让人心酸。她的陈述与案情关联不大,承办法官是名中年男法官,屡次想打断劝阻她,均未果,后来好像也认命了,随她去说了。当事人讲到最苦大仇深最惨不忍闻时,法官突然宣布休庭了。

我出来到厕所上大号,隔壁蹲位青烟袅袅,有人在通电话,就是承办。他貌似在和他老婆通话话,他说,今天的当事人真是惨啊,把我都给说哭了。原来法官休庭是不想被人发现他在开庭时居然掉眼泪了。

这是一名有温度的,有同理心的,感性的法官,他也是名好的法官,不曾因“见多识广”而麻木,有人味儿。

S省某基层法院一个商事案件我们申请了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对方建设银行的两个账号。正常缴了财产保全费之后,法官让把保证金打到一个个人账户,他说是法院财务的账户。他还说,去保全要开车要吃饭,有成本的,你们要负担的。最后他收了我们600块保全的车马费,当事人说是公司的事情,让他给票据。法官拿出了几张加油费和高速通行费的票据,我怀疑就是他自己车的。

出了法院门,我们打的回宾馆,走了不到1公里,就看见了一家建设银行,我一看,就是我们要查封的账号的开户行。小1公里600块,这车马费可真够贵的!

后来我们调解了,退保证金,又拖了我们4个多月。经打听,那个收保证金的账户不是法院财务,是该法官所在庭的某内勤。据说,他们拿保证金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就是他们的小金库。

这是一名以权敛财,雁过拔毛的法官,他应该不算一名好法官了。

B市法院某承揽案件,我方起诉索要剩余加工款,对方反诉所谓质量不达标、延期生产的预期利益损失,没有进行质量鉴定。两次开庭之后,程序都走完了,局面对我方有利。结果,法院又非要安排一次“开庭“。这次开庭是书记员用纸笔记录的(21世纪以来法院已经基本没有用纸笔记录庭审笔录的了),我问原因,法官说电脑坏了,所以要用纸笔记录。我当时也没多想。

庭审中,承办又问了一遍几个争议焦点的问题,我的回答和之前庭审的回答基本一致。庭审结束,我阅看了庭审笔录后签了字。我感觉这次开庭完全没必要嘛。

我方败诉了,最后一次庭审笔录被篡改了!就是在我的回答后,又由执笔的书记员进行了意思相反的对我方不利的添附。然后,法院以我方自认为由,判决驳回我方本诉,支持了对方的反诉。

这是我碰到过的最龌龊最恶心人的法官,太无耻了,完全没有底线可言!我只想竖起中指对他致敬。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公平正义最后的防线。还好,大多数法官都是有操守的,否则公平正义最后的防线就形同虚设、溃不成军、皇帝的新衣了。

一般老百姓一生中和法院、法官直接接触打交道的机会寥寥无几,法官在这些老百姓的眼里心里,就是法律、法治的化身。每个个案的处理结果,都关乎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对法律、法治的认知、感受。恰当的判决结果,便于安抚当事人,便于息诉宁人,便于构建和谐社会,具备良好的社会效果。反之,则意味着法律、法治在这些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严重心中的坍塌、幻灭,沦为笑柄。

所以,每一名法官天然就是法律、法治的代言人。

向每一位守住了公平正义最后的防线的法官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