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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

北管乡村单元专项调整

一.调整背景

2019年11月,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了《嘉定区马陆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 )》(嘉府〔2019〕147号)(以下简称“原规划“),统筹马陆镇城市开发边界外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为乡村建设的开展提供规划依据。

近年来,在原规划的引导下,马陆镇郊野地区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北管村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内各项建设示范先行,现因村内河道蓝线调整,以及村级公服、社区商业用地建设需求,需对原规划局部地块进行边界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同时更好的支持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便利村民生活。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北管乡村单元(JDMLJY07)内,具体范围为东至旺年泾、西至北陈路、南至北管村村界、北至石角条,用地面积约33.09公顷。

三.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结合村庄实际发展需求,衔接《嘉定区马陆镇北管村新石角条河道蓝线调整方案》,对涉及的地块进行边界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公益性建设用地涉及03-03地块

调整后,03-03地块用地规模从0.09公顷调整至0.15公顷,容积率L5,建筑高度18米。

2、经营性建设用地

涉及02-12、02-13s 02-15s 02-16、02-17地块。调整后,02-12地块用地规模从0.04公顷调整至0.39公顷,容积率1.5,建筑高度18米;

02-13地块用地规模从0.58公顷调整至0.69公顷,容积率1.5,建筑高度18米;

02-16地块用地规模从0.17公顷调整至0.27公顷,容积率1.5,建筑高度18米;

02-15地块用地规模为0.25公顷,容积率1.5,建筑高度18米;

02-17地块用地规模为0.30公顷,容积率1.5,建筑高度18米。

调整后,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为11.3公顷,不突破原规划马陆镇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面积为19.88公顷;水域和未利用地面积为2.08公顷。

来源 | 嘉定规资局

编辑 | 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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