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词叫作“遗弃暴怒”,它是指在感情中,一方由于太过于爱另一方而产生独占欲,容不得外人插足,一旦爱人在别人的干涉下离开自己,当事人便会容易产生暴怒的情绪,甚至将这种感情引申到其他人身上。

今天要讲的故事的主人公苏红,就是这样在被丈夫抛弃后,恨上了所有出轨之人,并将他们一一残忍杀害,尸骨抛至地窖。多年后由于另一起案件的发生,才终于真相大白,得以见天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苏红,出生于1970年,黑龙江宁安人,1994年与相恋多年的初恋男友共同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这段开始于校园时期的恋爱并没能得到上天的祝福,生活中的琐事让二人产生了无数的矛盾,婚姻并不如想象的那般幸福。面对苏红的歇斯底里,丈夫选择了逃避与背叛,婚姻中出现了第三者。

丈夫汪某甚至在苏红怀孕期间,毅然决然搬去了另一个女人家里,这让她痛苦不已,面对如此不念旧情的彻底的背叛,苏红默默忍受,带着刚出世的女儿回到娘家,将恨意则藏进了心里。

经过这一次婚姻的伤害,苏红心思变得敏感尖锐,她开始痛恨所有不忠于婚姻的男男女女,仿佛是将对丈夫的恨转移到了其他人的身上,转移的对象之一便有她那出轨的妹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03年2月,苏红的妹妹由于感情不和与妹夫闹起了离婚,在妹妹的哭诉声中,苏红知道了原来是妹夫和村里的一个寡妇有染,甚至把寡妇带回家过夜。本就痛恨负心汉的苏红决心要为妹妹出一口恶气,于是假借父亲的名义将妹夫约到了家中,等妹夫一进门,拿起啤酒瓶径直向他头上砸去,谁知这瓶子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了太阳穴上,妹夫瞬间没了呼吸。

这一切被门后的父亲看在眼里,为了帮女儿洗脱罪名,他选择担下责任,帮助女儿处理后事。他先用汽油对尸体进行了焚烧,之后藏进了自家的地窖里。本以为这件事发生后苏红会就此收手,谁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用同样的手段,苏红对背叛了弟弟的弟媳也实施了同样的报复,在她看来,任何背叛了婚姻的人都应该付出代价,可怕的是在她这里,这代价是生命。由于苏红一直用手机给妹夫、弟媳家里发送短信,营造出他们还在世的假象,地窖里的尸体一直未被发现,直到刘家两兄弟的出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杀害了两个负心人之后,苏红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弟弟妹妹孩子的重任,对待他们如视己出,因此在外人眼里,苏红一直是个善良热心的女人,殊不知这个女人身上已经背负了两条人命。只是要养活这么多孩子,意昧着要承担极大的经济压力,苏红负担不起,只好去求助村里最有钱的刘老六。

这个刘老六根本不是什么好人,早就觊觎苏红的他表示愿意借给她这笔钱,只是需要她甘心当自己的地下情人,苏红哪里受得下这种侮辱,正准备离开另寻出路,却被刘老六趁机强行侵犯,事后他给苏红留下一万块钱。绝望的苏红不是没有想过为自己讨回公道,可面对家里急需用钱的孩子,她选择了默默忍受。

谁知刘老六以这一万块借款为由,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苏红家与她强行发生关系,苏红甚至意外怀上了他的孩子。害怕落为村里人的笑柄,苏红决定打掉孩子,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内心的痛苦再也无法压抑,心里埋藏许久的杀意再次被激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天有不测风云,苏红的侄子被查出得了重病,面对着一大笔高昂的医药费,从刘老六这里借不到钱的苏红找到了刘家的另一个儿子:刘老大。可没想到的是,这两兄弟根本就是一丘之貉,对苏红进行了侵犯并且事后连钱也没有借给她。

被刘家两兄弟侮辱欺骗的苏红,这下彻底动了杀念。她假意先后邀请两兄弟来家中过夜,等待他们睡熟,在睡梦中将其残忍杀害,之后埋尸地窖。为了掩盖罪行,她以刘老六的口吻发了一条信息给他家里,谁知就是这条信息成为了警方破案的线索。因为这个刘老六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从来不发信息只打电话。

事情败露,警方顺着线索找到了苏红家的地窖,在这里,挖出了刘家两兄弟以及尘封已久的妹夫、弟媳的尸体,至此,一起连环杀人案宣告侦破,苏红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当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其中情节严重指的是:1、出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的杀人等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苏红先后杀害四人,造成了四人的死亡,符合上述第四点,属于犯罪情节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虽然刘家兄弟对她侵犯在先,但她的行为依然构成严重的故意杀人,面对她的,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说苏红杀死妹夫弟媳是出于对丈夫恨意的转移,杀害刘家两兄弟则是出于被侵害后的报复,究其根本,都属于在感情中受到的伤害。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谁能说苏红不是一个可怜之人呢?错就错在,她不能用正确的方式疏解内心的伤痛,同时,也没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最终酿成大错。

生而为人,痛苦常随。苦难可能会降临到我们每个人身上,但无论如何,不应该将痛苦诉诸到无辜之人身上;面对他人带给我们的痛苦,也要寻求正确的途径处理,坚守住法律的底线。

(回顾黑龙江俩兄弟多次侵犯女村医,不想她是女杀手,地窖全是尸骨一文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