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超强会系列| 机动车十字路口会车抢行酿事故,别拿生命开玩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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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超强会系列| 机动车十字路口会车抢行酿事故,别拿生命开玩笑(二)

十字路口通常是事故频发的地方

很多驾驶人一心急

互不相让

就容易发生的交通事故

案例一:

 强超强会系列| 机动车十字路口会车抢行酿事故,别拿生命开玩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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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超强会系列| 机动车十字路口会车抢行酿事故,别拿生命开玩笑(二)

2022年6月28日,张某驾驶新M2**6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焉耆县北大渠乡路口时,因通过十字路口时抢道行驶,与王某驾驶的新M8**2号牌小型面包车迎面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支路让主路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巴州公安交警提示您:

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规定,不得与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争道抢行,等红灯时也不要占机动车道;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注意左右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