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青年网近日,韩城市公安局依法对辖区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的某酒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新城区旅馆业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一酒店有6名未成年人入住,且均无监护人陪同。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旅馆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五必须”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当民警询问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该6名未成年人住宿登记是否联系其家人时,工作人员支支吾吾,不愿回答。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确认该酒店在办理未成年人入住时,没有告知其父母,也未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韩城市公安局对该酒店处罚款并责令整改。随后,民警通知该6名未成年人家长到治安大队配合调查,并对在该酒店入住的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了法律宣传。
韩城公安在此提醒: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 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发现可疑情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李新峰)
原标题:《韩城公安作出韩城首例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处罚》来源:渭南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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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渭南青年网整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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