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帝豪大酒店等餐饮企业违规违法问题的
通 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部署要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强化“责任分解、宣传引导、台账管理、典型曝光、督促检查”,用组合拳击垮烂办酒席风。在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专项整治中,帝豪大酒店等部分餐饮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针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问题现场整改并对经营者批评教育;针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立案调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帝豪大酒店,2022年7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店不能提供辣鲜露(净含量:448克/瓶)产品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
2.新华大酒店,2022年7月12日中午,该店未经疫情防控备案承办“升学宴”,也未对70余位就餐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执法人员在厨房发现外包装标识不全扇贝1包。
3.平昌热点特色鲜货火锅,2022年7月11日,未对6位就餐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执法人员在厨房冰柜发现冷链食品黄喉4袋、猪血4盒,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双盈分割鸭8袋,无生产日期。
4.金鑫大酒店,2022年7月11日中午,未落实疫情防控的规定,40位就餐人员仅1人扫了场所码。
5.山河酒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6.响滩饭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小罗子酒楼,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喜尚城餐馆,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
9.平昌县冬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丁点儿”干锅酱调味料2瓶。
革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是惠及千家、福泽万户的民生好事,更是引领和弘扬文明新风的社会大事。上述被通报主体没有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也没有遵守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相关要求,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希望全县餐饮企业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违规操办酒席、不承接违规酒席,以自身的示范表率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监制:李 帜 编审:何 帆
责编:戴珊梓 编辑:罗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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