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上旬,吉林市主城区街路上的青桔、哈啰两家共享电动车停运。近期,相关部门给出了原因答复,并作出具体说明。

吉林市城管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认真研究办理,青桔、哈啰两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市投入电动自行车试运营,由于影响车辆及行人出行,不遵守交通规则,已连续出现多起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各界反应强烈。按照相关处理意见,我局于7月8日约谈青桔和哈啰两家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立即停止违法运营,清理收回投放我市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两家企业于7月9日16时停止运营,开始清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