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双峰县东方学校现由教育局接管公办,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

学校位于永丰街道城东社区,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校园占地面积22165平方米,建筑面积22169.81平方米,可容纳教学班级35个,学生1750人。校舍建筑规范,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活动区布局合理,区域功能明确,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齐全。

新任学校负责人王维民,治校有方,业绩卓著,历任永丰镇城南学校、永丰镇城北学校、永丰中学校长,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深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

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后,新配备的教师,绝大部分是原来在本县民办学校支教归队的优秀公办教师,专业知识功底雄厚,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高。

学校的管理将比民办的东方学校会更加优化,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学水平会更进一步提升,对学生实行全方位的精准辅导、寄宿管理,让学生身心愉悦、健康成长,教育教学质量将会显著提高。

二、招生须知

1、办学计划

2022年秋季,东方学校(公办)计划开办小学一到六年级各一个班,每班学位50个,共300人。初一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学位55个,计440人。初二初三年级在原来六个班的基础上,每个年级增加两个班,每班学位55个。

2招生范围

小学部:

①符合永丰街道和金开街道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其它学校学位不足分流的学生。

②2022年上学期在双峰县内民办学校就读,愿意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初中部:

原东方学校的小六毕业生。

符合永丰街道和金开街道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其它三校(丰茂学校、芙蓉学校、永丰中学)学位不足分流的学生。

③2022年上学期在双峰县内民办学校就读,愿意转学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3、学校地址

双峰县永丰街道城东社区

4、招生电话

初中部:罗老师13875454987

刘老师13873881030 葛老师13873867028

小学部:张老师13875445448

苏老师18873830005 雷老师17873803515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及流程

①网上报名(小一和初一新生)。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7日0点至7月29日24点(已报名本校并通过初审的无需再次申报),所有小一和初一新生必须在此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②现场报名(小一和初一新生,县内民办学校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8月1日—3日:小一、初一新生初审合格者和县内民办学校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带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来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特别提醒:现场审核时请家长注意不要带学生来现场,家长本人带资料来审核即可,请家长先在家测量好体温(如体温不正常,禁止来现场审核),并请戴好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学校工作人员严格做好健康码和行程码验证、体温检测等常规防疫工作。】

2、报名方式

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新生报名系统”公众号;在左下角的“招生报名”里选择“我要报名”,选择“娄底市双峰县”;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址选择报名学校,点击“我要报名”,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审核结果在“新生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通知申请者本人,相关后续程序请关注招生学校公告。

3、资料清单(小一和初一新生)

(一)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县城城区且所在地一致并实际居住,以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县城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产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居民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实际居住的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二)有户无房

户籍在县城城区但在县城城区无房产,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县城城区,其父母在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学校调查(属地乡镇街道安排人员配合)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在共同居住地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县城城区,其父母在县城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县城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县城但在城区无房产,经属地政府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县城(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就业但无房产,经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且情况属实,以居民户口簿和租住房相关手续为依据,在租住房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三)有房无户

在县城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县城城区,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入住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房屋产权证、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如房屋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携带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物业管理费收据,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情况不明时,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3.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已满12个月的,携带户口本、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有物业管理的提供物业管理费收据,属地乡镇街道政府配合学校进行现场核查后,在房产所在区域学校申请学位。

(四)经商务工。

1.县内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城城区就读的,须具备如下条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经商场所)和租房住址属于同一所学校招生范围的,在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不一致,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调剂安排。

申请学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父母的身份证和父母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务(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③县城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实际经营并有营业场地,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未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属公司股东的需提供县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证明;④《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须提供与县住建局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⑤电费发票(或缴费证明,可以是房屋产权人的票据)。

2.县外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93号)执行。

郑重承诺:学校转为公办以后,将以更加科学和严格的管理,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比原来更好、更强!

双峰县东方学校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