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寻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赣州国投动力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公司总经理彭参涉嫌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一案。该案由寻乌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寻乌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县纪委监委、县财经系统、县国有企业等十几家单位共计40余人旁听此次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彭参利用担任国投集团原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项目建设办公室成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8.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利用担任国投动力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设备运维合同的方式非法收受人民币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担任国投动力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109.473833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2021年11月17日,被告人彭参被寻乌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从单位带走接受调查归案,归案后,彭参能够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清了全部赃款。

寻乌县人民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

来源:寻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