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采购设备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2—07—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采购设备一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8.7920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教学装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002)二标段:(003)三标段;(004)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
3.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2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
3.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3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
3.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4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网页截图须清晰可辨);
3.2、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27日08时00分到2022年08月02日05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2022—07—7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采购设备一批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87920.00元最高限价:258792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一标段 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学生双人床一批 499320.00 499320.002
二标段 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学生课桌凳一批 448790.00 448790.003
三标段 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计算机一批 939810.00 939810.00
4 四标段 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智慧黑板一批 700000.00 7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教学装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学生双人床一批;二标段: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学生课桌凳一批;三标段: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计算机一批;
四标段:采购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智慧黑板一批。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设备产品:否。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