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晓惠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52611人,实行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学生可享受多种助学政策。

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惠民政策方面,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职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免除);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免住宿费和教材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低保家庭、特困供养等家庭经济特困在校学生免住宿费。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海南省中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1500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之外,每生每年补助生活费3500元(已获得扶贫部门组织实施的“雨露计划”补助、残联部门组织实施的贫困残疾人教育扶持项目补助福彩公益金的不再享受);以上几类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补助教材费400元(已享受免教材费政策的不再享受)。

自2020年起,对毕业学年内有就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残疾毕业生,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从2019年起参加我省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具有海南户籍或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以及从2019年起就读我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省财政第一学年给予每生5000元学费补助,完成学业并获取毕业证书后再给予每生5000元学费奖励。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部门、中职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