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基层人民法院存在着“重审轻执”的观念,执行力量薄弱,造成执行案件积压,严重影响了人民法庭工作的良性循环。因此,基层人民法院要树立执行工作新理念,实行“审执并重”,从基层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执行方式,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一、建立乡村联络员执行网络。基层人民法院要与辖区各村委会密切联系,告知其范围内被执行人的负债情况,发动村委会干部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的去向及财产状况线索,经常性催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真正做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利用社会力量加快执行节奏。
二、实行巡回审理与巡回执行并驾齐驱。基层人民法院推行巡回审理案件制度,不仅要即收、即审、即结案件,而且要同时即执案件,实行走一路审一线、执一片的效果。
三、开展必要的专项执行活动。基层人民法院每年要开展一至两次的专项执行活动,营造强有力的执行声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执行攻坚。
四、法院强力支持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是基层法院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法院要为执行工作做好强力后盾。一是做好人力支持,对执行开展的执行行动,院领导要亲自指挥,执行局和法警队要全力配合;二是做好物力支持,要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着力解决好人民法院执行装备不足的问题;三是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帮助解决执行过程所遇到的一切难题。(贵州省三都县法院 莫芝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