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和妻子到金瓯路上‘盛欣万固’开发的云泰璟园,本来已决定购房,但销售员告知我们要‘捆绑’一个车位。我们老两口又不会开车,要车位干嘛?26万元的车位,让我们举棋不定。”近日,市民陈先生在金华日报互动频道讲述了看房经过。

无独有偶。一名叫“婺里看花”的网友也反映,在云泰璟园购买72平方米的房子,被“捆绑”了一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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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户型大小必须搭买一个车位

去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了包括金华在内的5座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被发现有类似“捆绑”车位销售的开发商,受到了严查。

如今,这种现象再次在云泰璟园上演,在房产调控如此高压之下,居然还有开发商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7月16日,在云泰璟园售展中心看房的百姓还是挺多的。郑姓置业顾问介绍,边上有在建的万固商业综合体、金东区妇保院。

郑姓售楼员说,整个小区共有14幢,目前户型有98、105、121和129平方米四种,全部是毛坯房,均价在1.8万/平方米,明年6月份交付。户型结构不错,利用率也高。但买房子必须搭一个车位,这让人心里咯噔了一下。

郑姓售楼员说得很直白,车位一定要买的,这跟房子是1∶1配比的,买小户型的也要搭一个车位。

主管部门:不可能同意这种搭售行为

对记者的质疑,7月16日,郑姓售楼员称:我们楼盘车位是和住宅同步销售,不存在“捆绑”。

金华市消协吴承文表示,该楼盘销售前是否有市住建部门批文,如同意开发商可以搭售属于合法,如没有的那就涉嫌“捆绑销售”,是不合法的销售行为。

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唐献力表示,主管部门不可能给开发商提供销售商品房搭售车位的批文,卖商品房或车位是市场行为。

婺源律师事务所金姓律师认为,开发商在房产销售中“捆绑”车位,不仅是“霸王条款”,而且涉嫌强制消费,属于违规销售范畴。购房者对于这种强卖强买的“捆绑”行为,可以拒绝。

去年建设部约谈后,金华政府部门正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测监管,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拿来炒的!

这样“捆绑”式销售

难道不是给百姓加负吗?

这样的“霸王条款”又怎能让百姓买单?!

来源:金华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