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汕尾市工信局获悉,汕尾日前出台《汕尾市2022年度鼓励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扩产奖励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真金白银”鼓励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扩产,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方案》明确,申请此项资金奖励的企业应满足三个条件,即完成注册并在汕尾市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统计标准,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履行相关社会责任的民营工业企业。
《方案》提出,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增长15%以上,且2022年全年产值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在2023年度实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产值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5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和100亿元以上等6个档次,奖励金额分别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40万元、70万元和1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完成2022年度产值申报后,需在2023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按程序自主申报。
“该方案的出台旨在鼓励工业企业不断扩大生产,推动产值跨越新台阶,增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汕尾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陈欣欣
【作者】 陈欣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