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姜泰阳

实习生 王依蝶

“非常感谢法院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的这项举措,解决了我们企业的一大痛点。”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握着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庭长王芹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永清法庭发出该院首份《提示履行期限届满通知书》,提醒该公司按期还款。

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是永清法庭辖区一重点企业,专门建筑安装业务。因2020年以来,受经济大环境影响,面临上游回款难、下游催债急的经营困境,作为被告涉诉案件日益增多。

截至目前,永清法庭已受理该企业案件80件,审结79件。就在今年年初,珠海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某电梯工业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以拖欠货款为由,将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涉案金额978余万元。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组织了多次诉前调解。”王芹介绍,在承办法官和原被告双方的多次沟通下,6家原告公司与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成功达成了调解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协议,在今年7月月底之前,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需要履行完毕所有的欠款的支付工作。

据王芹回忆,有一次开庭,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顺口提到,此前因疏忽忘记,于履行期限届满后支付款项导致另行承担了10万元的违约金。“眼看马上七月份都快过完了,不知道他们履行情况如何。”

王芹决定,结合永清法庭前期推行的向企业发出《履行完毕证明书》这一信用激励举措,主动联系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上门送达提示履行期限届满通知书,用以提示企业按期履行债务,避免因违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违约惩罚条款,造成企业履行成本的扩大。

“在前期的沟通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公司一直以来都严格执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所有涉诉案件也都在积极履行。”王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公司往年的案件均已履行完毕。

在送达《提示履行期限届满通知书》之后,武汉某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会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克服目前企业遇到的困境,积极解决公司涉诉纠纷。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