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为了保障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7月20日-8月30日
二、作业区域:全县
三、作业装备:37高炮、火箭发射架
四、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警戒线范围内,严禁围观。
五、任何人不得拆卸、损毁、盗取高炮、火箭发射架等作业装备和弹药,违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如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高炮弹头、超重弹片,要及时向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县人影办报告,严禁私自处理,违者后果自负。
县人影办电话:0713-7222201
特此公告!
蕲春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责编丨饶诗平台总监丨刘明正
编审丨程小年 董硕
总编审丨童志勇
投稿:cnqich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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