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仑苍镇龙泉中学北侧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仑苍镇龙泉中学北侧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6-350583-04-01-402012)建设,对改善交通条件,缓解交通压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南安市仑苍镇。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仑苍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分为主线和支线道路,总用地面积20846平方米,道路总长558.667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

1.主线道路呈东西走向,东侧起点(AK0+000)与园美街相交,西侧终点(AK0+420)至龙泉中学校正大门往西约100米处,长度420米,宽度22米,道路等级为市支路,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20km/h。

2.支线道路呈南北走向,北侧起点(BK0+000)与主线相交,南侧终点(BK0+138.667)至龙泉中学校正大门上方处,长度138.667米,宽度6米,道路等级为学校专用人行道路,单车道,设计时速20km/h。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883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镇财政统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它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用地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