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7月28日上午,砀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胜利主持会议,副主任孙爱华、李振平、陈新启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县长陈冲、县法院院长王艳峰、县检察院检察长余化懂、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房宏伟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严格落实会前对标学习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精神和安徽省委、宿州市委、砀山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砀山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草案)》;审议接受王洪生同志的辞呈。

会议还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在听取了被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后,会议决定任命:

徐利为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方晓庚为砀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彭岩为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

尉爱军为砀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世强为砀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艳云、王小霞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黎为砀山县人民法院陇海人民法庭庭长;

张林霞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关帝庙人民法庭庭长;

苗胜奇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园艺场人民法庭庭长;

苏蕊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周寨人民法庭庭长;

孟凡永为砀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刘龙海为砀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范成磊为砀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刘善宗为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长(副庭长);

操丽为砀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伟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周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洪万梅为砀山县人民法院城西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伦为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据《宿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文/图 宫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