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电信网络诈骗冻结资金返还公告

— — 王某某被诈骗案 — —

我局办理的王某某被诈骗一案,经我局侦查核实,被害人王某某所在单位被骗资金确实转账至蒲某发的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0019067905778,后蒲某发账户内涉案资金又分别流入黄某妹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17003320094053298、黄某杰的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1169997482775和周某清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号6217995800013957232,我局对上述涉案账号进行了资金冻结,目前蒲某发账号被冻结资金人民币32187.42元,黄某妹账号被冻结资金人民币31291.9元,黄某杰账号被冻结资金人民币2285.2元,周某清账号被冻结资金人民币65509.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蒲某发账号:6228480019067905778内的人民币32186元,黄某妹账号6217003320094053298内的人民币27825元,黄某杰账号6228481169997482775内的人民币1111元以及周某清账号:6217995800013957232内的人民币32653元系被害人王某某所在公司的被骗款,总计93775元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反映。

● 联系人:俞警官

● 联系电话:0510-82228607

● 联系地址: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编辑 | 奚小雁

来源 | 新吴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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