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全面总结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系统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发展,是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行动纲领。

鼓励改革创新。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在行政审批、干部管理、投资体制等改革中,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善待挫折,坚持对改革实绩突出受到非议责难的,加以保护;对因缺乏经验在改革中造成工作失误和偏差的,给予宽容;对改革成绩显著而个人缺点突出的,帮助改正;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不定论、不责难、不立案;对借改革之名而行腐败之实的,坚决予以查处。

打击诬告陷害。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因此,我们对那些一心干事、真心为民的干部,坚决支持;对那些实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予以重用;对那些锐意进取、扎实干事受到错告诬告的,澄清是非;对那些蓄意诬告、诽谤干事的,坚决查处。进一步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的成长,对经受考验、表现突出的,提拔使用;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对临阵退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追究失职失责从严执纪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教育失误是对以人为本执纪理念的实践,追究失职是对政策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教育职能,利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服务宗旨、党性党纪、职业道德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大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和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等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