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何一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何一平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3年。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大理发布 ”微信公众号

编辑:代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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