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部署,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2022年7月28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在南靖县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曦一行以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共20余人参加观摩交流。南靖县纪委监委派员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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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庭审

本次庭审观摩案件为南靖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李某某挪用公款案。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及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态度,采取以证据种类分组出示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准确提炼案件争议焦点,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角度发表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依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同时,对在座旁听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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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交流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进行了现场评议,从庭审程序、庭审效果和公诉人法律文书制作、讯问、举证质证、答辩应变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评析。同时,也对公诉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了较好的建议。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发挥了以案代训的实效,对规范检察人员出庭行为,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全面提升办案素能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省市县三级院在座谈会上还就案件认罪认罚工作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领导点评

省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曦对本次活动予以肯定,要求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加强评议效果反馈运用,继续提高检察人员出庭应对能力和检察业务素养,切实助推公诉队伍高质量发展。

文案:胡妮君、徐鸿露

编辑:邹雅铃

图片:韩艺勇

南靖县人民检察院

@南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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