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关于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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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继续实行静态管理。解除静态管理时间另行通知。

一、全县继续保持静默状态,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及工作人员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外,其他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二、“四保”企业(项目)严格落实防控指南,实行闭环管理。其他人员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外一律足不出户。

三、严格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保供相关规定要求,除我县定点保供商户外,所有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便利店以及各类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成立由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巡查检查小组,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早日取得我县抗疫战争的最终胜利。

民权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日

来源:民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