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酒驾的人最怕的就是遇到交警,然而近日富宁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主动报警“求助”,这闹的是哪出?
2022年07月06日,黄某益驾驶一辆号牌为云H71XXX的正三轮摩托车沿瑞临线由闽富加油站方向驶往城区方向,14时36分许,当车辆行驶富宁县城区幸福坡闽富加油站路段处时,与韦某停放在富渝摩托车行门口待销售的正三轮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大队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事故处理民警对驾驶员的证件及是否饮酒的嫌疑进行排查,经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排查,发现黄某益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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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及结果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当你想要释放压力自我放纵的同时更要严守法律如果喝了酒请你务必放下手中的方向盘别让闹剧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别让酒驾害了自己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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