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武威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通告
为巩固全市当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扎牢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坚决防止和杜绝疫情通过“黑车”经营渠道传播,进一步有效整治道路运输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为全市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市交通运输、公安机关针对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车辆(包括大、中、小型客车等社会车辆)。
二、严厉打击全市范围内非法经营的“黑车”,一经发现立即查扣。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三、严禁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火车站、汽车站及周边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扰乱公共秩序以及从事非法营运、租赁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在任何情况下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营运活动,一经发现,抄告工作单位和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四、严禁汽车租赁公司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
五、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车辆团伙,对长期从事中川机场、兰州高铁站、武威火车站非法经营的“黑车”,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查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所有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甩客、下客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对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执法人员检查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六、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紧迫感和重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营运的“黑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举报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0935-12328
市公安局0935-5821613
武威市交通运输局
武威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武威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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