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这个小区发钱啦!
每户业主都有份!!!
速来围观~
厦门一小区发布通知:
小区公共收益分红!每户300元!
让人羡慕的“别人家小区”又出现!
过云溪一组团2022年 首次业主经营收益分红发放
图片来源:厦门广电
厦门海沧过云溪(一组团)
小区公共收益
分红啦!
总计26万余元!
各位邻居大家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厦门市海沧区过云溪(一组团)业主大会【2022】01号》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授权,共计分红金额26.04万元,现将领取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发放形式、标准:现金,300元/户 二、发放对象:住宅产权人 ...... 厦门市海沧区过云溪(一组团)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22年07月23日
图片来源:厦门广电
过云溪一组团业委会主任 邓春雷:
我们业委会将代表广大业主积极维护权益。今后一组团的公共收益,除了一部分作为维护经费,用来帮助居民改善居住环境,其余的经业主大会表决授权,将分配给业主,增加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小区物业表示:
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后决定将公共收益的一部分拿出来分红,这种做法目前还是比较少见的。物业会协助通知到位,钱虽然不算多,但是实实在在的分红,业主们都很高兴。
慕了,慕了!又是别人家小区~
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小区随处可见的广告等很多收入都属于公共收益,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民法典》明确 小区公共收益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入。电梯广告、户外广告、自动售卖机、快递柜……这些在住宅小区中常见的事物,背后的收益其实都归全体业主所有,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民法典》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对此,厦门四部门,也于近日联合发布最新通知!
明确整治:物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
重点整治以下四大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物业小区业主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主要包括: ①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 ②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 ③公共场地摆摊、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 ④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 ⑤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二)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公示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三)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存入专户(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问题。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公共收益按照《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收益交存办理流程》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通过厦门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完善交存信息。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百分之三十。 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取得的公共收益扣除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费用后存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专户。 (四)加大抽查核实、处罚曝光力度,解决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群众知晓率不高问题。
厦门其他小区分红发放情况
近些年来,小区公共收益,受到越来越多关注
在此前,厦门已陆续有一些小区,将公共收益进行分红
今年端午节五缘湾北社区五缘尊墅尊府小区,给每户业主发了红包
小区住户每户1000元,商铺每家500元,一共发了48.7万元,这些钱正是来源于小区公共收益
图片来源:厦门晚报
今年2月初,海沧区富佳苑小区
每户业主领到300元现金,还有一袋有机米,经费全部来自小区公共收益
图片来源:厦门晚报
此外,海沧长欣花园、汇利花园等小区的业主们,今年也领到了福利。海沧彼岸小区的公共收益,还从原先的30多万元,增加到90多万元。小区给每户业主,发了一桶油和一袋米
除以上,此前思明区紫微恒菁小区
将30万元收益款发到业主手中,按照每户每平方米5元标准,其中一位拥有多个产权业主,一次性领到了3500余元。该小区的收益主要来自停车费、电梯广告、鸟箱及一些零碎收入。
金域蓝湾小区业委会
拿出110万元的公共收益,分发给全体业主。每户按每平方米6.6元计算,最多的分到近3000元。小区公共收益包括电梯广告、露天停车场收费等
除了金域蓝湾小区业委会
长欣花园、汇利花园等小区的业主们
今年也领到了福利
可以看到,在厦门
越来越多的小区行动起来
加入到将公共收益给小区业主分红的行列中……
此次
海沧过云溪(一组团)小区业主分红
再次引发热议!有的业主表示已收到钱~
网友纷纷炸锅!“期待推广!”
网友点评:
@天使的翅膀:小区棒棒哒~
@明天会更好:希望这样的小区越来越多
@张颖:值得推广
@额滴神阿:希望所有的小区都向过云溪小区学习,以过云溪小区为榜样
@放眼望去:希望这样的小区越来越多
@枳:值得推广,互利共赢
厦门小区物业管理新制度 建立“红黑榜”制度
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发布重要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
-“红黑榜”小区物业认定标准-
关于“红黑榜”小区物业具体如何认定?
通知明确了认定标准——
“红榜”条件 物业服务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入物业服务项目“红榜”名单: 1.在我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检查考评中成绩优秀的; 2.在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3.在物业管理方面获国家、省、市各级行政部门奖励或表彰的; 4.在承担各项突发、重大任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5.经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的。 “黑榜”条件 物业服务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列入物业服务项目“黑榜”名单: 1.在文明城市创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被省、市、区政府通报批评或被相关媒体曝光且经查属实的; 2.在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及街(镇)日常监督检查中,成绩较差且拒不整改的; 3.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物业服务项目存在问题被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街(镇)通报或行政处罚的; 4.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5.拒不配合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街(镇)开展检查活动的; 6.物业服务项目非法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 7.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引发群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红黑榜”小区物业认定程序
名单确定 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信访投诉纠纷等相关内容,形成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相关企业及项目对“红黑榜”名单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以下资料: 1.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认定信息失真、失效、不准确、不全面的; 2.已及时整改并经原处理部门认定合格的; 3.其他被认定的有效证据。 凡不属于上述情形的,视为异议无效。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信息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红黑榜”名单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或媒体上进行公布。
-“红黑榜”小区物业,奖惩制度-
对于被列入“红榜”或“黑榜”的小区物业
都有哪些奖惩措施?通知也有了具体规定!
(一)列入“红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涉及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根据《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上进行加减分; (二)列入“红黑榜”名单将定期在市属媒体、网站平台公开,并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中进行重点公示; (三)列入“红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采取以下联合激励措施: 1.在星级评定中给予加分奖励。 2.在物业管理监督检查中,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 3.在“美好家园”“最干净小区”等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 4.各区可设立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经费补助。 5.按规定可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四)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在星级评定中予以减分。 2.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3.对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对经督促后仍工作不力的,建议企业对其项目经理予以内部处理并调离岗位。 4.对连续三次列入“黑榜”名单的物业服务项目,区物业主管部门可向物业服务委托方,包括属地街(镇)、村(居)民委员会发提醒函,建议委托方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5.按照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惩戒措施。 对于此制度,通知明确提出要积极落实!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是我市物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积极落实“红黑榜”制度。 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工作的监督指导。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域内物业服务项目 “红黑榜”名单的核准认定、异议处理等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等。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厦门28个小区物业红黑榜通知-
通知之中提到,结合近期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的检查情况,经组织评定,将厦门中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的新港广场等8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红榜”,将厦门总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一代风华等20个物业服务项目列入“黑榜”,对列入“红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予以信用加减分。
思明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红榜”名单(第一期)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向列入“红榜”的物业服务项目学习看齐,对“黑榜”的物业服务项目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对物业小区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各街道要依托网格化精细化运行机制,共同督促“黑榜”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
思明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黑榜”名单(第一期)
相较于红榜,黑榜物业可就是最令人头疼的物业服务了,有这些物业在的小区,环境管理脏乱差、业主苦不堪言。
思明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黑榜”名单(第一期)
不得不说
对于给业主发福利的小区
还有上了红榜的物业
真是必须大大点个赞!
对于思明区这些“红榜”、“黑榜”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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