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落实犬主的养犬管理责任
近日莱阳公安
针对违规养犬和流浪犬扰民问题
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依法查处和清理
切实保障居民人身安全
莱阳市
1
7月11日,莱阳市公安局马山路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鞋城小区时,发现李某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韩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
7月14日,莱阳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东关村时,发现张某溜犬时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张某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3
7月15日,莱阳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民警巡逻至金都花园时,发现韩某溜犬时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韩某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4
7月7日,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刘某外出溜犬,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刘某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询,刘某的犬只未办理犬只登记,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给予刘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5
7月7日,马山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昌山路时,发现周某溜犬不按规定牵领犬只,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刘某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询,刘某的犬只未办理犬只登记,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给予刘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罚款。
来源:莱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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