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出台了多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金融政策

其中,江苏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明确省双碳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及使用管理,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双碳资金是指面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低碳绿色转型的重大创新需求,按照长短期结合、纵深部署的原则,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通过项目、平台、资金及人才的一体化配置,支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

省双碳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低碳方面的前沿基础研究、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应用示范、创新平台建设,以及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组织实施的联动项目等。

在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方面,省财政厅按程序报批后,会同省科技厅下达资金,资金支持方式主要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根据项目实施管理需要,可采取分年度拨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资助总额度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除了省双碳资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动江苏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近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生态环境厅还联合制订并发布了《江苏省碳资产质押融资操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碳排放量较大,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有500多家,位列全国第二,占比约为9%,基于此现状,《操作指引》发布并实施。

《操作指引》共七章三十条,在界定质押融资碳资产种类,明确融资条件、融资期限额度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详细规范了质押融资程序、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防止借碳资产之名搞假质押,并对江苏省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强化业务规范和监管评价。

《操作指引》要求借款人获得的碳资产质押融资资金,应优先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污降碳领域,不得违规用于房地产市场或其他限制性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碳资产质押融资盘活碳资产,对规范开展碳资产质押融资的给予政策支持和措施激励。

版权说明:感谢每一位作者的辛苦付出与创作,江苏金融湃均在文章中备注了来源和作者。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发送消息至公号后台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

江苏金融湃 | 本地金融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