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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姓保全去年8月执勤时,趁机揉捏19岁女子胸部并袭臀,随后强拉至厕所性侵得逞。(示意图/取自视觉中国CFP)

中国台湾桃园市中坜区某社区黄姓保安人员去年8月间执勤时,见社区19岁女子到警卫室领取中秋节礼金1000元券,趁机触摸其臀部,先将手伸入女子内衣揉捏胸部,再将女子拉进厕所,继续揉捏其胸部,再以手指插入其下体得逞。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黄一度否认,后坦承犯案,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72岁的黄姓保安,在中坜区某社区警卫室任职,去年8月1日晚间9时30分许,19岁女子到警卫室领取中秋节礼金1000员与摸彩券时,黄见女子身形窈窕起淫念,竟伸手触摸其右侧臀部,还将手伸进女子内衣里揉捏胸部,女子当场吓坏不知所措,黄男又将女子拉进入警卫室内厕所,继续将手伸进女子内衣里揉捏胸部,还以手指插入下体方式性侵得逞,女子事后向家人哭诉并到医院验伤报警处理,桃检侦讯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将黄男起诉。

桃园地院审理时,黄男先坦承犯行,后来又改口否认,辩称自己在社区当了20年保全警卫,女子是社区住户,案发前与女子没什么互动,看起来女子约17、18岁,当天女子到警卫室,他一时冲动就摸其胸部,后来说这边不方便,与女子一前一后去警卫室内厕所,他只有隔着衣裤摸女子胸部和下体,没有以手指插入其下体。

受害女子则指证历历,以手绘性侵害案件现场绘制图,法官根据中坜警分局提供现场搜证照片、保全公司提供之排班表、卫福部桃园医院验伤诊断证明,女子虽无外伤,但在女子胸罩右罩杯内层处、左罩杯内层处以棉棒采集检体,均检出之同一男性染色体型别,与黄男之DNA-STR型别相符等情,另有警政署刑事局鉴定书等资料佐证。

法官查出,黄男在证据佐证下坦承犯行,与女子指控相互印证,足以补强佐证女子证述,堪认女子所述应非虚构;法官审酌黄男为满足一己性欲,无视女子之性自主权,先强制猥亵女子后,不顾其抗拒,对女子强制性交得逞,对其身心造成难以磨灭之阴影与伤害,应予以重惩。

法官考量黄犯后坦承强制猥亵,但否认强制性交犯行,事后已与女子之法定代理人达成调解,酌量黄在地院审理时否认强制性交犯行,利用社区保全警卫职务机会,对熟识多年之社区住户即女子为犯行,难认黄所受刑之宣告有何以暂不执行为适当之情,驳回其辩护人请求给予缓刑机会,审结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年3月6月,本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