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的人惹事想逃之夭夭

阿Sir们可不答应!!

近日

三湾派出所和县局指挥中心

联合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并成功调处涉事双方矛盾纠纷

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

有力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

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月29日,三湾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在正常驾车途中与对向不明的越线行驶车辆发生刮碰,且肇事车辆已驶离现场。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现场勘查未发现有价值的遗留物,根据报警人描述和其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确定大致事发时间段和肇事车辆较为模糊的外观特征,民警迅速改变思路,第一时间联系指挥中心调取事发现场沿线监控视频,追踪肇事逃逸车辆的踪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并将肇事车主传唤到案,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的纠纷过重,民警现场对肇事车主以案释法,最终肇事车主表示已经认识到其逃逸行为的严重性,愿意通过赔偿协商解决自己造成的损失。

01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

02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永新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