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结婚了!

于欢,于欢是谁?

六年前的2016年,在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源大工贸有限公司,那天是4月14日,时年22岁的青年于欢,不堪母亲受4名暴力催债人侮辱,情急之中摸出一把水果刀刺向四名歹人,其中杜志浩被刺后自行驾车就医后因失血过多死亡。(本组照片,除前后两幅网页截图,均为王子瑞摄)

于欢的母亲——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近4个月后,吴学占因涉黑被聊城警方控制。

杜志浩是吴学占涉黑组织成员之一,曾涉嫌驾车撞死一名14岁女学生并逃逸。

催债过程中,杜志浩等11人用极端手段侮辱被告人的母亲: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长达一小时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

催债人用极端手段于欢母亲时,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经调查,2016年4月13日,干警郭增金等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苏银霞的人身安全;2016年4月14日,干警朱秀明等人在多名讨债人员阻止于欢、苏银霞离开接待室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于欢案处警干警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聊城市纪委、市监察局责成冠县纪委、县监察局对郭增金、朱秀明等人立案审查。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瑞视觉前往冠县、聊城……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山东高院审理认为,于欢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故应认定属于防卫过当。

得知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将作出终审判决,瑞视觉提前一天驱车前往济南。

到达山东高院门前时,已是黄昏。

上图,夜幕中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航拍)

次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吸引了不少关心的人。

当天,山东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撤销一审判决刑事部分;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于欢于2020年11月18日减刑出狱后,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艰难创业。

一年半前,通过相亲,于欢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2022年8月5日,于欢的婚礼在山东聊城冠县一家酒店举办,他的代理律师殷清利受邀作为证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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