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相关变更审批改为报备的通告

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服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从2022年7月27日起,省市场监管局在江苏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中,将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变更,以及无实质变化的标准变更审批改为报备,机构以自我声明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的方式向我局备案。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提交材料和自我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来源:江苏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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