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成为市民近距离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近日,枫亭一12岁女孩驾驶电动车付出惨痛代价...

7月23日下午,小女孩骑电动车载年长一岁的姐姐一起去补习班上课。在路上超车时,由于身高不够、视野盲区,导致没看到左前方的同向车辆,来不及刹车径直撞向该车辆尾部,撞倒后电动车压到小女孩左侧大腿。经医生检查,女孩左股骨中段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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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滨海医院骨科郭文荣主任在检查女孩的伤情后立即安排手术,为患者顺利完成了“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在医院骨科医务人员康复训练下,女孩骨折处也恢复得很好。昨日,再通过CT复查,小女孩左股骨骨折断端对位、对线良好,骨折线已模糊,内固定在位,未见断裂、移位等现象。

我国交通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警方提醒,家长和学生应遵纪守法,避免意外的发生,特别是暑假期间,家长不要让家里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更不要载人。

来源:莆田晚报讯(李金春 陈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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