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16时30分许,一名行人正缓慢地从广东方向往大坡公安检查站走来,身边的车辆不时地从旁驶过,情况非常危险。值班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该名行人并迅速带其到大坡公安检查站安全区域内进行询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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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得知,该行人想从高速公路上拦部车回云南,但一路上都没有车停下来愿意载他,就这样大概走了2、3公里在检查站内被交警拦下来了。针对该群众这一危险行为,李宏强副大队长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对其讲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或横穿是十分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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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大队派出警车将行人送到龙圩区大坡镇交村公交站并告诉行人乘坐公交车可以到达梧州南站,然后转乘动车可抵达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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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有哪些危害?
一、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路上驾驶人倘若有丝毫的放松就会不容易观察清楚周围静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行人在高速路上,只要稍不留意就很有可能被车辆挂碰,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发生严重后果。
二、危害高速路行车安全
高速路的车流量比较大,车速比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就会有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有些行人为了图方便、图省事,翻越隔离栏违法上高速候车,这就给某些客运车辆驾驶员有了产生非法停车载客、非法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可乘之机。这不仅危害到了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候车人的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生命安全不可儿戏,大家切记不要到高速上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