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及时进行保护的情况,这时候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答案是“私力救济”。
民事私力救助由来已久,这是民间一种十分朴素的自我维权方式,在国家公权力不完善、法制观念薄弱的古代,更成为民众的一种普遍维权手段,直到今天,当大众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也会采取私力来救济自己受侵害的权利。
民事私力救济行为又叫自助行为,从中国的法制史中看去,“自助”制度最早出现在1909年的《大清民律草案》,后来还在1929年的民国民法典中出现过,但自从1949年新中国废除“六法全书”后,“自助”制度自此在大陆地区便随之便消失了。
一百多年后的2020年,随着新中国民法典的出台,“自助”制度才以合法的身份再次回到我们生活中。《民法典》第1177条的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之前,自助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中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规定,所以长期以来处在一种尴尬的境地,存在合法权利人采取自救措施后,反而被他人起诉侵权的情况。民法典对“自助”制度的确认,不仅完善了权利救济途径,还将深刻影响未来人们的行为方式。
那么,究竟生活中的哪些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的范畴呢?举几个例子,比如说遇上顾客吃霸王餐后想跑单,店家将其留置后报警,该行为合法,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的责任,属于自助行为;又比如行人被车撞后,为了防止对方逃逸,拔锁后报警,或者追赶致其受伤,未超过合理的范围,均属于合法自助行为。
案例分析:
2020年6月13日,江苏南通一位67岁的老人谷某在一家超市挑选鸡蛋的时候,出于贪小便宜的心理,顺手在口袋中放了两个鸡蛋未经结账就打算离开。而这一行为刚好被超市的店员全部看在了眼里,于是便上前将其拦下询问。
一番交涉下老人并不让步,并且语气中透露出倚老卖老的意思,店员无奈又生气之下与老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且有拉扯衣袖阻止老人离开的行为。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在情绪激动中,突然倒地猝死了过去。
事后,老人的家属认为超市应该为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将超市起诉至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38万余元。超市方则认为,老人的死亡原因是心肌梗死,由自身疾病导致,超市员工在制止时没有超出合理合法限度,与老人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同时也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不应该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超市员工在发现老人未结账的行为后随之与其进行了交涉。目的是为了维护超市的经营秩序,保障超市的财产安全,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并且,店员与老人之间没有发生过过激动作,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其阻止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因此,超市员工的行为完全符合《民法典》自助行为的要求
而老人突发疾病倒地猝死,属于意外事件,与超市员工的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在事发后,有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尽到了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依法不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所以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得知“自助行为”规则是《民法典》新设立的民事侵权免责是由之一,免除受害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扣留他人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等合理方式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鼓励在一定限度内的私力救助行为。
但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在受到侵害时都可以进行随意的自助行为呢?《民法典》鼓励在一定限度内的私力救济行为但是自助行为并不能滥用,滥用有可能会造成违法。因此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自助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当事人以自主行为主张免除民事责任设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
首先,必须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注意这个“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首先明确,可以采取自助行为的前提条件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受到“侵害”的所谓权益不是合法的,就不适用自助行为,例如两人参与赌博,为了索要赌资将欠账者扣押,就不属于应受法律保护的自助行为,权利的合法性是采取自助行为的基础。
其次,必须是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如果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也不能行使自助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使自助行为还有一个要件是公力救济难以及时保护,如果不是紧急情况,通过起诉或者报警可以及时解决就不能适用自助行为。
最后,我们在满足上诉两个前提后,还需要在合理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法律虽然肯定自助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采取自助措施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必须在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换言之,自助行为必须要有分寸,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须是被法律或公序良俗所认可的。
自助行为具有正当性,其依据是权利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自我保护,是对国家权利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个人权利不及时情况的有效补充。虽然从表面上看可能会对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权利造成一定妨碍,但由于其具有正当性,所以应该予以肯定,也符合大众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预期。
只是需要注意,在实施自助行为时,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一旦实施不当造成了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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