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的级别一般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级别。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那么要如何办理初级职称呢?
看这里!
办理对象
1.人事代理单位已在翔安区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已通过区级人才中心办理本市合同就业报到手续的个人人事代理人员;
3.翔安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市外流动人员,不含省部级企业、分院、分公司、办事处分支机构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考核确认为技术员、工艺美术员等相应职称;
2.全日制大专学历,确认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考核确认为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等相应职称;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等相应职称;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考核确认为助理工程师、助理工艺美术师等相应职称。
申办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
1.《福建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涂改、复印均无效,内容填写不下,可正反面打印,但一份表只能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请严格参照“样表”格式进行填写,其中“所在单位考核意见栏”市外流动人员要求现用工单位在“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并注明“该同志属市外流动人员”);
2.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3.身份证(查验原件);
4.毕业证书(本科以上请提供学位证书,查验原件,非工科毕业需提供学籍表);
5.职称证(已确认过“员级”职称者提供,查验原件);
6.报到证(加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复印件一份);
7.社保证明(在外地缴交社保人员需提交外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交证明原件1份);
8.劳动合同(市外流动人员提供,须在所在单位一年以上)。
(以上3-8项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重要提示
1.申请人所提供的劳动合同的年限与社会劳动保险金缴交年限证明需一致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具体工作年限要求;
2.毕业后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办理方式
档案属我区人才中心管理的请携带材料到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六楼606室申报,市外流动人员请携带材料到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六楼617室申报。
办理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均可受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信息
(一)业务咨询电话
1.翔安区人社局职称办理咨询电话:0592-7060631
2.翔安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592-7889960
(二)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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