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永昌发生一件骇人听闻的大案件,8名作案嫌疑人对21岁男子痛下杀手,长时间围殴后还将其活埋。目前男子的尸体已经被发现,场面极其地残忍。

随后,警方将作案嫌疑人一一带回去讯问。然而几名凶手的身份曝光后令人唏嘘,难道就是因为年龄小就可以为所欲为?他们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双方有什么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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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还原

7月30日,受害人毛某的家人在孩子失联几天后报警,第一时间当地警察受理了该案件。经过一天的搜索,当天就找到了被害的男子。然而受害人被找到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幸运的是,警方在侦查当天将几名作案人全部逮捕归案。据他们交代,主犯郭某叫了自己的“兄弟”,想办法拦住毛某的去路,然后8人合伙一起将毛某带到一个隐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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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29日到7月30日,对其多次的殴打,整整折磨了他两天。随后觉得怒气难消的郭某,带着自己的这些“兄弟”找了一个郊野岭将人活埋。

当警方将受害人从坑里挖出来的时候,看到他身上多处淤青并伴有出血的症状,身体多处钝伤,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场面让人无法入目。目前毛某的尸体的伤情还在进一步的鉴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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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伤报复?

为何郭某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会对一个成年人下毒手,甚至旁若无人地嚣张作案?

主犯郭某交代,受害人经同学介绍认识了郭某的女友,随后还跟踪女孩。这件事情被郭某知道后非常生气于是产生了报复心理。因此才叫来很多人伙同作案,犯下这样重大的刑事案件。

其实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一方面是确情绪激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基本是带有“天不怕地不怕”的叛逆心理。另一方面是他们知道,未成年人这个身份就是他们很好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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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量刑?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案越来越低龄化,据有关数据统计,自从九十年代后14岁到16岁作案的群体尤为突出。但因为身份的原因。他们当中很多人只是接受后期的批评教育,即便犯下大错也没有受多大的惩罚。

该案件事态极其恶劣,影响广泛,必须引起重视。试问一下,这些凶手现在已经如此凶残,那么成年之后岂不是还会犯下更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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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命不是命,难道就是因为是未成年就可以胡作非为吗?好在几名作案人已经被依法刑拘。那么他们会承担什么处罚?

其实从去年我国就已经做出新的规定,12岁到14岁的人一旦作案,而且本质上存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最终受害人丧命或者是重伤甚至死亡的,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情节严重,几名作案人还需要根据具体细节来量刑。不过我们相信,正义不会缺席,犯罪就要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