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雷
为切实做好东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
《方案》排查明确了全市15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并根据东莞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划分了地质灾害高、中、低易发区以及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
《方案》明确了东莞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灾种、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点。
其中,强降雨是全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全市4-10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此时段是“龙舟水”和台风暴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期。因此,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需特别注意5月下旬至6月上旬“龙舟水”降雨集中期,以及7-9月台风或热带风暴期间的防范工作。特别是汛期内日降雨量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重点。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历史资料分析,全市地质灾害高发灾种以崩塌、滑坡为主,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泥石流相对较少。
根据最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结合东莞所处地理位置、地质环境特征、人类工程活动及历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确定今年重点防范区,涉及虎门、东城、长安、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凤岗、塘厦、清溪和常平等12个镇街共75个村(社区)。
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综合分析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的稳定性、危险性及危害性,综合确定了今年全市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21处。此外,根据最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方案》还划定了96处可能发展为地质灾害的孕灾斜坡。
《方案》强调,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给予群测群防员开展工作经费保障。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作用,做好巡查监测、撤离避险、灾险情速报、应急值守、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确保“点点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
校对 | 何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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