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8月10日,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下发文件,预备役部队正式列入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

自入列人民解放军序列以来,预备役部队建设国家有作为,保卫国家有能力,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