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库尔勒实施巴州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医保制度,允许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让医保发挥更强的保障作用,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月9日,在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缴费窗口,参保职工陈维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了普通门诊费用结算手续,以往门诊就诊费用需要全部自费,现在,他可以按比例进行报销。
市民陈维说:“今天我来医院门诊检查花了94块钱,报销了50多块钱,以前门诊看病检查都是自费的,现在职工医疗保障越来越好了,看病报销的越来越多了。”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一方面是指将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加强慢性病、特殊病、日间手术以及特殊药品的门诊保障。另一方面是指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适当拓宽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
市民赵友联说:“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每个月都要去医院拿药,一次就要拿400多块钱的药,现在去掉门诊报销只用200多块钱,还可以从女儿的医保账户上扣钱,减轻了我和孩子们的负担,现在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
据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光学介绍,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报销额度不同。报销比例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报销)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80%、70%、60%)。报销额度为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即乡(镇)卫生院1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600元,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差异化规定,是为了让参保人员看病有多样化的选择,无论是去乡镇卫生院还是医院都可以报销。
张光学说:“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后,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更广,除了本人使用以外,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这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还让职工群众充分享受了实惠,发挥了医保基金共济作用,更好地体现了医保的‘保障’功能。目前,全市已有56家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此项业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地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把新出台的政策送入千家万户,确保让群众不出门,尽知医保事。”
记者 岳思莹
实习记者 王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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