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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法律顾问(右二)向村民派发法律宣传单张。受访者供图

日前,斗门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收到法院的案件委派,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长期无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为由,将黄某等8名业主起诉至法院。调解员立即展开工作,结合情理和法理,多次调解,逐步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这是日常珠海基层里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剪影。近年来,珠海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升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研判机制,针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进行研判,聚焦居民群众关心事、忧心事,坚持靠前一步,以“查、疏、解”三步走的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南方日报记者何丽苑

关口前移早排查化解矛盾有妙招

基层治理中,“小事件”如不及时处置,便可能升级为“大矛盾”。将人民调解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方可不断优化治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关口前移,突出矛盾隐患排查到位,今年来,珠海市司法局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联动派出所、村居委会等,逐村(社区)、逐单位、逐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督办制度,对案件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线索加强指导、督促化解。

调解工作如何推进?在珠海市司法局的统筹下,各区各有“打法”——

香洲区织密“4+4+N”化解网,对内建立司法所、综治办、人社所、综合执法办“四纵经线”,负责提前预警、及时预警,快速反应处理突发状况;对外构筑政法委、派出所、仲裁院、法院“四横纬线”,负责综合施策、集中用力、依法审理。

高新区依托“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个驻派出所调解室、18个社区调委会”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实行“调解前置、分层疏导”的战术,全力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

斗门区则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在调解工作开展时,要求调解员依法调解,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件件有记录。

整合资源、创新路径、搭建平台,一个个调解“小创意”,激发出社会治理“大智慧”,将不稳定隐患挡在“第一道防线”之外。今年1—7月,珠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09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384宗,调解成功6355宗,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涉及金额23713.44万元。

专业律师沉基层服务村民稳村居

在斗门,某生产队曾将75亩土地出租给梁女士。合同到期后,该宗土地重新招投标,骆先生顺利中标,梁女士却以土地上种了绿化树为由不肯搬走。律师赵丽美得知情况,与村委干部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劝说双方,由梁女士继续使用该土地半年时间,并交付租金给骆先生。

半年后,赵丽美向村委会进行了回访,了解到梁女士已按时退场,纠纷已彻底解决。村委书记惊讶地说:“赵律师,你还记得这事呢!”

搭建基层纠纷的“防火墙”,少不了村居律师。珠海市司法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研判机制过程中,一批村(社区)法律顾问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律师胡新玉也是代表之一。六年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历,让胡新玉总结出了打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大门的“三把钥匙”。

“村(社区)法律顾问不能局限于了解法律法规,还要有庞大的知识储备,这是打开村居大门的‘第一把钥匙’。”胡新玉说,只会讲法条的律师不是好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注重沟通方式方法,是打开村居大门的“第二把钥匙”;心中秉持大局观,则是打开村居大门的“第三把钥匙”。

“在珠海市司法局的组织指导下,如今村(社区)法律顾问释放‘大能量’,激活乡村‘法治微细胞’,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法治活力,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走访中,有村委党员干部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