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8日凌晨01:40分左右,26岁的吴某在东莞横沥镇的一个网吧上网。由于比较疲惫,他仰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忽然,一个身穿黑衣、戴着墨镜,并且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子王某闯入网吧,径直来到吴某身旁,从衣服里面抽出菜刀,对着吴某的颈部和头部连砍8刀。最终吴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当时在网吧里上网的其他顾客都被吓坏了。
吴某的家属得知这个噩耗后,悲痛欲绝,从外地赶到东莞处理相关事务。
事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司法鉴定,发现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他正处于患病期间。我们知道,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犯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年纪轻轻的吴某难道就白死了吗?难道就没有人要对这件事情负责了吗?
后来,被害人吴某的家属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及其父母、网吧的经营者告上法庭。
吴某家人认为,案发时网吧没有任何安保措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责任。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行凶前曾在网吧门前徘徊,且打扮举止怪异。大晚上的还戴着墨镜,并且用帽子和口罩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这异常的装扮明显很可疑。
如果网吧能尽到足够的管理责任,在嫌疑人王某进入网吧时能及时发现并进行盘问,很可能会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但是,嫌疑人却大大方方地走进了网吧,并且掏出菜刀,对被害人连砍了8刀。当时网吧难道就没有人管理吗?
网吧的吧台就在门口附近,但当时的管理员正在低头为顾客点餐。等管理员发现异常时,嫌疑人已经完成作案,并跑出门去。这时,管理员才上前去追赶嫌疑人。
嫌疑人没追到,管理员赶快回来对被害人施救,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网吧的老板李某不认可原告的说法,他说网吧并非管理不到位,当时有管理员,并不是工作人员不在岗。李某还说,嫌疑人作案,几秒钟就完成了,管理员根本来不及去阻止,几秒钟的时间飞也飞不过去。
老板李某还说,因为这件事,他外甥(即前面所说的网管)还受到惊吓,得了忧郁症,所以他们也是受害者。而且,案发后,他外甥也对被害人进行了救治,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所以,老板李某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相关责任,不应该对此案负赔偿责任。
而嫌疑人的父母,在得知儿子王某杀了人后,完全不当回事。可能他们认为儿子是精神病,反正犯了罪也不用负刑事责任,你们又拿我怎么样!
当法官跟王某父亲打电话沟通赔偿问题时,王父带着极不耐烦的口气说:“我现在太忙了,如果他犯了错了,你们就把他处理了就得了。”
法官问他对赔偿的问题怎么看,王父说:“我没有看法,我不知道。”
法官又问:“作为一个父亲,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你是不是要对他进行监管呢?”
王父说:“这个我不知道了,他去哪里算哪里,你们自己管了。”
法官:“作为一个父亲,你对自己的小孩都不管理的吗?”
王父:“啊~不理了!”
瞧瞧,这分明就是在撒泼耍赖了:你爱咋咋地,我们就是不管了!
王父可能认为,反正儿子是个精神病,犯了罪也不用负责任,随便你们怎么弄。
但是,他想错了。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王某的父母就彻底傻眼了。
2018年8月15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王某的父母对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儿子未尽到监护责任,是造成此案的根本原因,需向被害人家属赔偿1079611.5元(107万余)。
涉案网吧因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需向被害人家属赔偿215922.3元(21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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