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可见可感的变化正在大家身边发生。《条例》既为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提供了现实抓手,也给广大市民规范行为提供了基本遵循。
日常生活中,高空抛物、遛狗不牵绳、乱穿马路,随地吐痰、便溺等不文明现象令人摇头不已,让城市“蒙羞”,与现代化大都市的形象格格不入。对于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积极治理和引导,既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一环。
文明素养既是对法律规则的遵守,更是对道德观念的恪守。人的文明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后天习得的,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人文明素质有正向的引导作用。我们都有这样的体验,在一个公共场所,如果秩序井然,人们往往就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遵规守纪,保持文明行为;如果环境混乱,有些人就会放松了自我要求,随大流破坏规则,变成了不文明人。因此,必须发挥制度法规的正向规范引领作用,形成崇德向善,讲文明守规则的社会风气。
养成文明习惯,离不开正面教育引领。要通过教育倡导,激励鼓励,激发多数人的文明自觉。此外,由于人们的素质和文明程度参差不齐,改变陈规陋习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道德规劝说教不能说是没有作用,但是不能很快改变现状。柔性劝导、舆论谴责,对于那些厚脸皮的人,对于那些习惯占便宜的人,其实作用有限,文明提醒更是被一些人当成耳旁风。这个时候,法律法规等法治手段有必要出手了,对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必须动真格的,用强制措施来干预,用法律的形式来提高不文明行为的成本。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九个文明,剑指六大不文明,用法规条例的形式,明确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等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重点治理随地吐痰、高空抛物、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并对这些行为设立了罚则。此外,还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依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等优惠政策。
对于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规范,让讲文明守秩序成为大众的一种普遍的认知观和道德观,同时也通过建立完善不文明行为惩戒和激励机制,促进引导市民更加自觉自律的践行文明观,倒逼文明习惯的养成。更是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提供了法治依据,带动更多人参与文明城市的建设。
文明行为需要道德教化,更需要从规则层面上进行约束管理,文明习惯的养成离不开规则和制度的支撑。《条例》给不文明行为划出了“红线”,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者给予相应的罚则,为执法者提供法律依据,以法制手段来倒逼文明风气的养成,倡导规则意识,涵养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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