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现在已经成为一个风险较高的职业。穿梭在车流中辛苦劳动的他们,往往要遭受交通事故的威胁。2022年8月13日,辽宁抚顺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公开了一起车祸:受害人就是一位环卫工人。而驾车撞死环卫工人的司机田某,也因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公诉。

32岁的田某家住辽宁抚顺望花区。

案发当日清晨6时47分许,田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抚顺市望花区高阳路和平桥由北向南行驶。此时,正是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环卫工人李某某在这一路段作业。

田某开车不谨慎,将李某某撞伤,致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李某某系因交通事故致头部遭受钝体暴力作用,造成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经抚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认定,田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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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在案发现场被公安人员传唤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检察机关认为,田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