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海南、新疆、西藏等部分旅游热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及时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屏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

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来青返青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属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二、严格涉疫报告

涉疫风险区来青返青人员,要在抵青后7天内持续关注国内风险区变化情况,一旦得知旅居地﹝直辖市市辖区、地级市主城区、县(市)﹞出现高中低风险区,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接受报备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属地防控办报告,并做好后续对接服务工作。

三、规范健康管理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须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四、严格扫码查验

进入旅游景区、商超饭店、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建筑工地等人员聚集度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宾馆、饭店、酒吧、KTV、棋牌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时,须主动配合落实体温测量、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五、加强个人防护

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得随意摘戴口罩,口罩被汗水浸湿后及时进行更换。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筛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肃责任追

对不主动报备、报告,刻意隐瞒、谎报涉疫风险区旅居史或者与病例接触史,使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或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故意逃避或协助他人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严重后果的人员,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青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

附:报备咨询联系电话

县防控办 0317-4061120

清 州 镇 0317-4209966

金 牛 镇 0317-4081023 17736791923

流 河 镇 0317-4177032 0317-4171014

马 厂 镇 0317-7560780

新 兴 镇 0317-4091163

门 店 镇 0317-4196660

盘 古 镇 0317-4267059

曹 寺 镇 0317-4061003

上 伍 乡 0317-4280407

陈 嘴 乡 0317-4388296

农 场 0317-4378665

开 发 区 0317-4315080 0317-4319615

运东社区 0317-5282178

运西社区 0317-528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