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澄清:公司未参与相关贸易纠纷 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
中国财富网
·北京
针对有媒体报道秦皇岛港铜精矿违约事件,秦港股份(601326)8月15日早间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公司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
据秦港股份介绍,相关货主委托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等两家货代公司做报关、货物仓储等工作;货代公司与公司签署港口作业合同。
秦港股份表示,公司作为港口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与货代公司签订两方合同,根据货代公司指令出入库,无义务进一步核实实际货主身份并征得货主同意。此外,货代公司与公司所属同一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但两货代公司与公司无股权关系,刘宇亦与公司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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