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年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商丘市各县(市、区)公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计划

2022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计划345人,其中研究生5人、县乡本科生80人、乡镇卫生院专科生26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详见《2022年商丘市特招医学毕业生招聘计划专业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能力;

4、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医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应往届毕业生不受籍贯地和学习地限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人员;

4、“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已聘用服务期未满的特招生、订单定向生及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8月15-21日在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时间:2022年8月22-26日(每天上午8点-12点,下午15点-18点)。地点:商丘市卫生健康委院外一楼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办公室。来现场审核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每人限报1个岗位。

现场提交以下证件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复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2022年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2份(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白底一寸照片);(4)考生健康承诺书。对资料信息不全、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逾期未再次提交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不通过的,无报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和笔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关注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网站公告。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进行面试,并负责通知本辖区的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对通过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如出现疫情等原因造成笔试或面试延期的情况,会在商丘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当日向考生公布成绩与名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政治倾向和遵纪守法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编制管理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七、履约要求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违约人员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八、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相关政策详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可以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二)报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学专业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只打印准考证,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三)特招工作费用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承担,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指定考试用书。

(五)报考人员未按招聘公告与招聘过程有关通知的要求执行的或因个人原因电话联系不到本人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六)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人员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及体温合格(≤37.3°)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参加笔试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老师。

(七)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上岗或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由商丘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370-3352187、3229110

梁园区卫健委0370-3670309

睢阳区卫健委0370-3020621、6022782

示范区卫健委0370-3338369

柘城县卫健委0370-3055561

宁陵县卫健委0370-7758051

睢 县卫健委0370-6027760

民权县卫健委0370-8668576

虞城县卫健委0370-4116982

夏邑县卫健委0370-3031130

监督电话:0370-3229119

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70-3229106

商丘市卫健委机关纪委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来源:商丘市卫健委官网

审核:毕江远

编辑:王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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